各位老板注意了,同一个法人名下,千万不要注册多家个体户。有老板就说了,那我为什么可以注册好多个执照呢?我们从两个角度去看,第一个角度是工商的角度,是可以一个人注册很多家的个体户的,这个是没问题的。那么我们从税务的风险角度去讲,一旦发现同一法人名下有多个个体户,而且总体的业务量并不小的情况下,税务部门就会认为你是有建账能力的,那么这种情况下还用核定征收,明显就不合规了。而且你如果有多家个体户,也容易次年去做综合的汇算清缴,由核定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就会多缴税。
我们举个例子,假设同一个法人,他在今年的上半年注册了一个核定的个体户,开票 300 万注销了,然后到下半年又注册了一个核定的个体户,开票 200 万,他一共就开了 500 万,他的各自的个体户都已经交了各自的这个个人经营所得税了。那么到了第二年的3月 31 号之前,某个个体户的税务局会打电话过来通知你去完成个人经营所得税的一个综合汇算清缴,并且会按两家合在一起的五级累进的阶梯应该交的税,减掉原来两家已经交的税,补剩下的税。还有一种特殊的情况,定期定额的核定征收。假设你同时注册了两家,一家是定期定额的核定征收,还有一家是查账征收,或者其他的种类的个体户,可能会影响你这家定期定额的核定不了,或者是核定的某个时间点被发现了,然后改为查账征收的一个风险。所以劝各位老板在同一年同一个法人千万不要注册两家个体户去开票。
